2007年11月2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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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劳动执法企业老总被司法拘留
此案在温州市尚属首例
邵建新 周志坚

  本报讯 11月22日,拒绝劳动执法的永嘉县瓯北某服饰公司总经理许某,被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天。直到这个时候,许某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愿意接受处罚。据悉,许某是温州市第一个因拒绝劳动执法而被拘留的企业主。
  据了解,2006年12月19日,永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瓯北中队监察人员开展了“春雨行动”,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追薪。执法人员在对瓯北某服饰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时,发现业主许某无法提供员工工资表、劳动合同及考勤记录。劳动监察人员根据规定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,要求该公司派员并携带营业执照以及当年10月份的职工花名册、劳动合同、职工考勤记录和工资表等,于12月21日上午到瓯北劳动保障所接受调查询问。但是,当事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劳动保障部门接受调查询问。为此,劳动部门对当事人下达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》,拟作出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。许某对此仍不加理睬,既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,也不缴纳罚款。
  今年9月10日,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。法院受理后,多次向许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未果后,于11月22日依法对许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。